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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快递包裹收件支撑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快递包裹收件支撑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HNZCYZ03-G1932),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首次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要求,作如下修改:
  1、原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请自行说明)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运输、装卸等”现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请自行说明)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运输、装卸等”;
  2、删去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若潜在投标人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则公告及文件当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地方相对应的提供经营者的资格证明即可,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需做相应修改;
  4、在第三章:合同草案中乙方权利与义务增加第14项,内容为“保险购买要求:机动车辆购买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雇主责任险每个作业人员保额不低于10万元”;在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加第14项,内容为“保险购买要求:机动车辆购买第三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雇主责任险每个作业人员保额不低于10万元”;
  5、原招标文件中“为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方应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履行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现改为“为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方应向采购人缴纳1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履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原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现延长为“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
  7、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现改为“2020年7月22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站前路290号岳阳邮政指挥中心813室   
  邮政编码:414000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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