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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205号
1.招标条件
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商丘铁路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205号
2.3、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2.4、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总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1796519元,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359303866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施工路段合同价的1.2%。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工期4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工期45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7、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招标规模及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建设里程17.388公里。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标段。
2.8、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商丘市国道343虞城至商丘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虞城境)设计-施工(EPC)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等。
2.9、第一标段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第二标段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2 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
3.1.3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不低于3亿元(含3亿元)的道路类项目施工业绩(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公路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3.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附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并将网上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须在报名时间内查询)。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交易中心评标评审系统中已嵌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联合惩戒系统中信息与信用中国信息同步。资格审核小组和评标评审专家应通过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对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情况以当时查询结果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施工企业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和人员等情况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由两个施工企业或两个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均具有联合体的法律效力,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附注)。
3.2.4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日 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 2亿元或规模达10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日 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2亿元或规模达10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6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并将网上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
3.2.7授权委托人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站查询清单为准)。
3.2.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须在报名时间内查询)。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交易中心评标评审系统中已嵌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联合惩戒系统中信息与信用中国信息同步。资格审核小组和评标评审专家应通过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对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情况以当时查询结果为准。
3.2.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如确定投标者需支付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最新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5.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及开标
5.1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01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五。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
5.4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11时00分;
5.5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提醒: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时间:2020年07月01日9:00至2020年09月01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0年07月01日9:00至2020年08月31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铁路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神火大道16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16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6
 
2020年0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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