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平台建设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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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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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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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FWTP2001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科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2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平 丁雷 李强 王昆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8日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锦州市公安局单位的锦州市公安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沈阳中科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9月 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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