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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周刊》东莞系列报道(2020-2021)(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凤凰周刊》东莞系列报道(2020-2021)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拟采购的项目为2020-2021年“品质东莞”系列报道。在香港《凤凰周刊》策划推出一共12个跨版的“品质东莞”系列报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凤凰周刊》刊物介绍:《凤凰周刊》是一本立足香港面向全球华人的华语时政大刊,由香港凤凰卫视主办,并获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特许在中国大陆发行,由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进口发行。《凤凰周刊》每月3期,逢5、15、25日出版,全年36期,是国内发行量最大的境外期刊,同时位居国内发行量最大的时政新闻财经期刊行列前端。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凤凰周刊》委托全面代理其在中国内地所有业务的公司。(二)近年来,东莞与《凤凰周刊》先后合作开展了多个系列专题报道,对外深度多层次解读东莞的历史、文化、产业与未来,相关报道在海内外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了东莞城市形象。为进一步向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宣传推介东莞市在投资、营商、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前景和优势,我市拟继续与《凤凰周刊》合作,策划推出2020-2021年“品质东莞”系列报道。(三)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拟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走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号:A包
名称: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08号荔景大厦9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28日 至2020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25/22831132
3.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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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万凯宏泰文化创意园)D栋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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