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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202.87hm2)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202.87hm2)
现有规划范围:东至杨锦公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兴业路,北至锦绣路,规划面积2345亩。
本次规划范围:西区:光明村新兴产业园,共250亩;东区:东至杨锦公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兴业路,北至锦店路,共2793亩。
发展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骨科医疗器械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机构、优势企业落户,力争到2030年,医疗器械产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园区”。
功能定位:利用现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产业,打造集总部、研发、孵化、生产、检测、培训、贸易为一体的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
产业发展方向:以医疗器械产业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高端通讯器件等产业全面发展。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园路7号冶金工业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4278829
Email:1183720612@qq.com
联系人:王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1号中央金地3栋1108室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张家港锦阳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附件:张家港医疗器械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公众参与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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