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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轧西村党建主题广场防腐木制品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门港新区轧西村党建主题广场防腐木制品采购项目
报价单
项目编号:HMGCG 2020 009
报价单位: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规格(mm)、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控制价
(元)
投标
单价
(元)
投标
合价(元)
1
樟子松防腐木长廊,占地长度20米、占地宽度2.5米、高度2.7米
 
立柱:135X135X2700=14根
两头主梁:55X135X3600=4根
中间主梁:55X135X3330=8根
副梁:35X135X3000=50根
凳子:35X135X3180=36根
靠椅:40X3330=12排
宣传栏2400x1200=12排
网格355X1200=24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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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樟子松防腐木凉亭,占地长度3米、宽度3米、高度3.5米
立柱:185X185X3000=4根
主梁:55X135X4000=4根
斜梁55X135X3000=4根
顶梁:35X85X2500=80根
顶板:15X85X4000=150片
凳子:35X135X3000=9根
靠椅:400X3000=3排

1
16200
 
 
3
樟子松防腐木桥梁,长度10米、宽度2米、扶手高度0.8米
桥梁55X185X5000=8根
桥板20X85X2000=118根
扶手立柱105X105X1000=16根
扶手35X85X3000=28根
花格35X60X4000=42根

1
19800
 
 
投标总价(元)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说明:
1、本项目报价包含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材料费、加工费、油漆费、运输费、安装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询价单需电子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0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公告信息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将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变更公告栏”中发布,发布的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  月  30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承诺函原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报价单一起装订(报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裙楼,政务中心),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备查,否则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其的投标。(原件单独装在档案袋内,不要求密封。)
5、本投标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修改及涂改均无效);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个体工商户本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全程,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8、在开标会议未结束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7.8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注:投标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单价。
10、本项目评标办法为: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1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供方未按时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需方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无效,并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1、质量标准: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参数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2.2、交货时间: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12.3、交货地点:海门港新区轧西村
13、本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供方开具普通发票交需方入账后付款90%,余款10%(无息)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4、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前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以制定出合理投标方案,并将项目履约相关的全部费用考虑到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从而。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错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
15、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轧西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80787144
1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17、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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