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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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933a55f3-328e-4eda-811f-54dc03a7e4f8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933a55f3-328e-4eda-811f-54dc03a7e4f8 | ||
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规模0.3万立方米/天,原处理水质B标提升改造为A标,建设深度处理工艺“调节加压提升+絮凝沉淀+滤布沉淀池”及在线监测等设备。调节池有效容量340立方米;絮凝沉淀池10.3*9.3*6.3米;滤布沉淀池设备处理量为3000T/d。933a55f3-328e-4eda-811f-54dc03a7e4f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9-30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3 17:30 |
备注: | 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文件。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鹤庆县新华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局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1539395393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32202000168001001 |
标段名称: | 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0-1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0-23 09:30 |
开标地点: | 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03.94864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污水处理规模0.3万立方米/天,原处理水质B标提升改造为A标,建设深度处理工艺“调节加压提升+絮凝沉淀+滤布沉淀池”及在线监测等设备。调节池有效容量340立方米;絮凝沉淀池10.3*9.3*6.3米;滤布沉淀池设备处理量为3000T/d。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具备施工条件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4、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或2017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 7、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至少为32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至少为32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网站截屏彩色打印); 10、拟派建造师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11、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云南省外入滇企业须提交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原件。 12、云南省外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省外施工企业入滇登记证明;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拟派到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在中标公示前若查询到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证书或社保材料不真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险单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10-23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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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