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总工会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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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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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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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20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永祥路22号 河源市总工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河源市总工会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600-202009-0120039-0021 |
甲 方:河源市总工会 | 乙 方:河源市合盛特种设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9,200.00 | 金额大写: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品牌型号 | 设备数量(台) | 载重(千克) | 速度(m/s) | 层/站 | 设备类型 | 电梯启用时间 | 报价(元/台*月) | 合计(元) | |||||||||||||||
日立电梯 | 2 | 1050 | 1.75 | 10 | 乘客电梯 | 2010 | 800.00 | 19,200.00 |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源市总工会采购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祥路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内 2.设备名称及数量: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共12个月。 三、保养预算价格 1:800元*2台*12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包含税票) 四、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备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技术要求 1.电梯设备运行正常。 六、付款方式 每3个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一结算周期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凭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保养费,甲方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周期保养费用。甲方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保养费用。 七、维保服务要求 1.按乘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标准向业主提供电梯保养服务。每月两次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月两次的定期保养时间间隔应不大于十五日),并做好逐台电梯保养台帐记录。电梯维修保养时,应在首层设置标示牌。 2.供应商在接到业主通知电梯出现故障时,必须在接通知后派员在1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遇紧急事故,供应商必须在接通知后派员在3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二天内向业主提供事故原因及相关记录。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应于 2.5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如果维修时间需要超过2.5小时的,供应商应提前通知业主。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必备专业的救助工具及专业的救援人员,并提供二十四小时的救助服务,以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3.供应商如发现需维修或更换非免费零件时,应书面通知业主,并向业主提交书面故障分析,提出维修项目、更换工作预定期限及其费用,在征询业主同意后开展维修或更换零件工作。供应商更换的旧/坏零件需交还业主,并书面移交签名确认。 4.供应商有义务对合同约定的免费配件以外的电梯零件进行一定数量的备件,当业主电梯出现紧急故障,需要更换或维修配件时,供应商须及时更换电梯配件或备件,先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同时,向业主提交已更换零件的报价。若业主在电梯修复10个工作日内,未能就维修项目的总价提出异议的,视业主同意。如业主不同意供应商报价,应进行协商,按市场价进行定价。 5.业主自行采购零配件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进行零配件更换工作,同时,供应商有权对大型零配件更换收取人工费。供应商对业主自行采购的配件不承担保修责任,但有责任配合业主向供应商追偿损失。由业主委托第三方开展维修项目的,供应商在第三方维修完成后,应配合业主进行验收工作。 6.供应商向业主保证每月单台电梯故障发生次数不能超过2次(本条所指故障是指因供应商保养造成的故障)。 7.供应商有义务对中修、大修的维修项目给业主出具书面意见及分析报告,协助业主就中修、大修的项目向有关业主做出专业解释。 8. 供应商必须配合业主办理政府部门要求的有关电梯年检手续,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保养原因使年检不合格,整改费用及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必须每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磅机测试,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九、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电梯故障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人身安全或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出现没有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提供维保工作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或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其他原因导致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条款扣减保养费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有虚假或不实,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承揽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后,不得再行分包或转让。否则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维保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三月周期累计超过3次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当周期维保费作为违约金。 | 0.00 | |||||||||||||||||||||
合同金额(元): | 19,200.00 |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20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永祥路22号 河源市总工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永祥路22号 河源市总工会 | 地址: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市源城区上角水打博地段301号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0762-3279888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源城支行 | |
账号:2006002109201159955 |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