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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胜职工服务中心二期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铠胜职工服务中心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铠胜职工服务中心二期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同意铠胜职工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0〕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育才路东、旭东河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1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193.1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779.9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75,新建宿舍楼7幢、食堂1幢及其他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铠胜职工服务中心二期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土建 (含装配式建筑、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人防及车库、幕墙及雨棚、公共部位装饰装修、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消防联网检测)及消防泵房、通风、智能化、太阳能、给排水等)、道路、室外景观铺装、通信、广电、供配电(含红线外配电接入、临时用电、正式用电、电气安装、红线内土建等,确保用电工程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标识标线指示牌导向牌、雨污水管网(含雨水回收、绿化浇灌)、景观绿化(含绿化土壤改良)、路灯、楼宇亮化、室外亮化、体育设施、电梯(含五方通话)、停车位(须预埋将来建设的充电桩管网通道)、绿色建筑的相关配套(如太阳能光伏、能效测评、能效检测与市里平台对接等)等相关公建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交付使用;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移交给招标人。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及协助招标人手续办理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内(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面积达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四)、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六)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以上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
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有限数量制入围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基金大厦(盐城市亭湖区新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1106752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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