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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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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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SZZJ2020-Y-T-001
二、项目名称: 星湾学校课桌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扬州引安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滨河花园
被投诉人: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四、基本情况
经查,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的“星湾学校课桌椅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J2020-Y-T-001),被投诉人于2020年4月7日发布了采购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采购项目预算为40万元。
被投诉人于2020年5月9日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苏州君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于2020年5月1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5月28日完成交货。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并在投诉有效期限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该公司不让我公司合法投标,我公司依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该公司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我公司投标文件”。本局受理该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苏园财购决〔2020〕005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审查情况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2020年 7月 3日
二、项目名称: 星湾学校课桌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扬州引安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滨河花园
被投诉人: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四、基本情况
经查,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的“星湾学校课桌椅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J2020-Y-T-001),被投诉人于2020年4月7日发布了采购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采购项目预算为40万元。
被投诉人于2020年5月9日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苏州君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于2020年5月1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5月28日完成交货。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并在投诉有效期限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该公司不让我公司合法投标,我公司依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该公司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我公司投标文件”。本局受理该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苏园财购决〔2020〕005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审查情况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2020年 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