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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3-0092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925
项目名称: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最高限价: 972,988.77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项目概况:边沟及氧化塘二、工程要求 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施工现场要求:(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3)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 3、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4、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三、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应根据竞争性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采购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2、辽宁省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定额; 4、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其他说明: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四、商务要求 1、工期:30日历天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4、质保金:3% 5、质保期: 1 年 6、验收:(1)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2)验收程序:遵循采购单位指定的。(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7、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8、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成交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9、违约责任:(1)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4)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发包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发包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发包人所 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且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0、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元/本,免费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截止前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shenyangxianglin@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路91-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yangxianglin@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1010078801400000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30
 
 
关联计划 附件: 清水台街道2020年美丽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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