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泉塘镇中垄行政村街分中心村美丽乡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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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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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泉塘镇中垄行政村街分中心村美丽乡村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0SZ8447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泉塘镇中垄行政村街分中心村美丽乡村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0SZ844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泉塘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无为市泉塘镇政务新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为市玲珑宾馆院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1815658980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尧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036198.05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莉莉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52235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德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070149.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彭益冬 | |
证书编号:皖234151675232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良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074030.0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谢兴涛 | |
证书编号:皖234121305641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万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安徽聚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安徽元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芜湖市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安徽九月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芜湖诚飞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9、安徽伟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0、安徽臻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1、安徽金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2、安徽诺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3、安徽省万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4、马鞍山宝升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5、安徽鼎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6、安徽玉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17、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8、安徽盛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9、安徽宛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0、芜湖海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1、安徽徽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2、安徽省宁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3、安徽国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4、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5、芜湖世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6、安徽云俊水电建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7、安徽瀚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8、安徽业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者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9、安徽盛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0、安徽吉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1、安徽金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2、安徽中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3、安徽协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安徽顺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芜湖萃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安徽儒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安徽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8、芜湖银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9、安徽凌清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0、安徽彩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芜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2、安徽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3、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4、宣城市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5、安徽轩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6、安徽勇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7、安徽元大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48、吉林省远景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9、安徽中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0、江苏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1、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2、安徽和业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53、安徽省大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4、安徽漫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5、巨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6、安徽天培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7、安徽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8、安徽呈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59、安徽甑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0、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1、安徽虎邦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2、安徽聚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3、安徽省无为县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4、安徽京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5、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6、安徽和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7、芜湖市鲁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8、安徽家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9、安徽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0、安徽六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71、安徽聚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2、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3、安徽征腾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4、南京金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5、宏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6、芜湖市红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7、芜湖市赫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8、芜湖鑫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9、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0、安徽荣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1、安徽佳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2、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3、芜湖市豪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4、安徽祥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5、安徽环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6、芜湖丽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7、安徽诺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双控制,视同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根据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88、安徽合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值:67 随机抽取的十家单位:芜湖银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聚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环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征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图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