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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00]JXG[GK]2020006_1_913500007490840157_7921)
一、合同编号:[350100]JXG[GK]2020006_1_913500007490840157_7921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00]JXG[GK]2020006_1_913500007490840157_792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00]JXG[GK]2020006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绿化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第2幢十六层1501号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303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3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总金额:¥1,995,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执行服务内容,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及诉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6送达条款:协议中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以及一切本协议项下的要约、书函或通知都应以中文书就,以邮政专递立即传送或寄送。如果以邮政专递的方式发送,那么在信函交给递送服务方后五(5)天将视为通知或信函的收到日,如果以传真发送,则在有传真报告为证时,发出传真后一(1)天将视为收到日。以电子邮件发送的,则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视为收到日 各方确认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 送达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 甲方: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邮寄地址及接收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   陈巧珍 电子邮箱:497894146@qq.com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方:福建省长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及接收人:福州三坊七巷郎官巷26号 潘朝宝 电子邮箱:896080@qq.com 联系电话:13599398839 以上信息为各方共同确认,一方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当日书面通知本协议其他相对方,否则,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或发生诉讼时,合同其他相对方或法院、仲裁机构等按以上地址信息发出通知的,视为送达。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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