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主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委托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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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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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84202000038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主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委托检测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德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岷山路三段2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主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委托检测服务。服务范围:共1个包。水环境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类检测服务,检测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及国家、行业现行最新规范、标准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 检测办公设备,检测交通工具,检测现场办公设施,检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检测试验用房由检测人自备。检测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本项目检测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在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审批情况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国家、水利行业与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编制合同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计划或方案(含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原检测计划或方案作出的修改),并由采购人报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认。 2.依据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水利行 业与相关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规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认定的其它标准与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他特定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部)件的质量以及工程实体(包括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的质量进行检测,为采购人在施工过程中验证施工单位自检结论、质量监督机构在法人验收工作中核定(备)工程质量等级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在政府验收工作中鉴定工程施工质量如实地提供结论准确、客观公正、信息齐全与用词规范的质量 检测报告。 3.及时向采购人、质量监督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在质量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等违规行为,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研究处理方案。 4.参与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活动。 5.协助采购人与质量监督机构完成对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的检测设备与人员落实情况、自检和检测平行检测计划执行情况、自检和检测平行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以及自检和检测平行检测报告的归档与上报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等安排。 6.供应商采取组建现场质量检测机构并建立工地实验室和委派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跟踪技术服务,进而以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规定的检查、测量、试验或度量等方法及时、准确与科学地获取合同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数据,并最终对合同工程的质量特性进行符合性评价。 (三)成果文件要求 1.包括《检测规划》、《检测实施细则》、《检测方案》、《工程建设检测工作报告》、《工程检测资料》、《质量缺陷备案表》等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的深度 (1)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符合国家、水利行业与相关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要求,若国家、水利行业与相关行业无相关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的,则由供应商提出方案,并经采购人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实施。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符合国家、水利行业和涉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具体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电子版的要求;采用光盘刻录。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水利行 业与相关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规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认定的其它标准与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他特定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吉娟(组长)倪茂,钱毅,张维娣,张倩(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704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75万元 最高限价为:375万元。2、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0)0496号。3、本采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4、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3138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 | ||
地址: | 崇州市崇庆北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五楼502、503、50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852837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先生、唐先生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