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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庆元县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文件《关于庆元县2020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0]74号)、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文件《关于2020年丽水市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浙公运复[2020]118号)、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庆交复[2020]5号)、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庆交复[2020]6号)、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庆交复[2020]7号)等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庆元县2020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G528龙广线、S329黄寿线)、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2020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丽水市2020年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行动(庆元县)、2020年丽水市国省道(庆元境)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等等建设项目组成。
2.2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
2.3 招标范围:庆元县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并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4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交(竣)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417室(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招标人定于 2020年11月05日09时30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417室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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