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崇州市桤木河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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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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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2000044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崇州市桤木河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9月24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原磋商文件中: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崇州市水务局因工作需要采购崇州市桤木河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项目建设用地100亩,总建筑面积42362.75平方米,造价约1.8亿元。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遴选一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做为本项目执行单位。 ★二、服务要求 1、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计。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三、商务要求 1、工期: (1)施工过程造价控工期:540天; (2)竣工结算工期:收到竣工结算报告75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2、付款方式: (1)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 ①施工过程造价控制 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为工期起始日,过程控制费用进度款按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金额为:合同暂定金额×80%/合同服务工期(18个月)×3月×70%,综合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第三方审计无误后再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7%,工程质保到期后支付至100%。 ②竣工结算 向采购人出具有效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竣工结算审计费用的80%; 计算公式:合同暂定金额×20%×80%。 剩余尾款20%在第三方审计无误后再支付至100%。 3、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能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崇州市水务局因工作需要采购崇州市桤木河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期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项目建设用地100亩,总建筑面积42362.75平方米,造价约1.8亿元。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遴选一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做为本项目执行单位。 ★二、服务要求 1、施工过程造价控制。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三、商务要求 1、工期: (1)施工过程造价控工期:540天;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为工期起始日,过程控制费用进度款按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款金额为:合同暂定金额×80%/合同服务工期(18个月)×3月×70%,综合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第三方审计无误后再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7%,工程质保到期后支付至100%。 3、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能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原磋商文件中: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现更正为: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 |||
更正日期 | 2020年10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6万元。2、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0)0497号。3、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3138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水务局 | ||
地址: | 崇州市永盛巷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