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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年至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至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1-00499)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1-00499
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秸秆打捆清运离田01包
最高限价:人民币42605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秸秆打捆清运离田02包
最高限价: 人民币464475.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需求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2)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履约期限:农户自行收储结束后,乙方开始施工,必须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于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10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与农户发生矛盾,由乙方与农户自行解决。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总中标价(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作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秸秆和路边、田埂杂草打捆、清理、离田的工程费用。费用分三个阶段支付: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支付工程款的1/3,未按期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按已完成实际面积支付工程款1/3,同时扣罚总中标价的1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再支付工程款的1/3,未按期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或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扣罚总中标价的1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打捆、离田作业期间,乙方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每发生一个火点过火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扣罚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20元扣罚工程款。下一年耕种前,各项资金扣罚以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及保证金。二、工程概况完成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任务30395亩,其中:平地打捆亩数21685亩,坡地打捆亩数8710亩。秋季玉米、水稻机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捆后,按照要求全部运离田地。总打捆面积:30395亩,每亩最高限价平地25元/亩;坡地40元/亩。第一标段序号 村别 打捆平地亩数 打捆坡地亩数 小计 1 胜利村 230 200 430 2 关沟村 200 200 400 3 佟沟村 560 200 760 4 贾沟村 600 200 800 5 杨千村 1200 820 2020 6 后房村 600 1050 1650 7 前陡村 1200 1300 2500 8 后陡村 1900 800 2700 9 刘千村 2600 200 2800 合计 9090 4970 14060 三、进度时限农户自行收储结束后,乙方开始施工,必须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于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10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与农户发生矛盾,由乙方与农户自行解决。四、质量标准秸秆和路边、田埂杂草的打捆、离田、清理工程以秸秆和路边、田埂等范围内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不影响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路边、田埂等区域,乙方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经验收,乙方未达到标准且乙方不自行处理,甲方可以雇佣人员清理,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五、报价要求投标金额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包括完成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残留物清理等工作所发生的机械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费用及所有价格内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不可预知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六、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合同包中标后,采购人将现场进行考察,若现场所设置的人员和设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将视为本合同段中标无效。
服务需求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2)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履约期限:农户自行收储结束后,乙方开始施工,必须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于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10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与农户发生矛盾,由乙方与农户自行解决。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总中标价(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作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秸秆和路边、田埂杂草打捆、清理、离田的工程费用。费用分三个阶段支付: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支付工程款的1/3,未按期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按已完成实际面积支付工程款1/3,同时扣罚总中标价的1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再支付工程款的1/3,未按期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或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扣罚总中标价的1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在打捆、离田作业期间,乙方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每发生一个火点过火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扣罚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20元扣罚工程款。下一年耕种前,各项资金扣罚以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及保证金。二、工程概况完成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任务30395亩,其中:平地打捆亩数21685亩,坡地打捆亩数8710亩。秋季玉米、水稻机收后,将散布于田地里的秸秆经机械收集、打捆后,按照要求全部运离田地。总打捆面积:30395亩,每亩最高限价平地25元/亩;坡地40元/亩。第二标段 村别 打捆亩数 坡地亩数 合计 1 苏沟村 280 280 560 2 李沟村 100 480 580 3 刘后地村 325 200 525 4 史沟村 2700 700 3400 5 刘太平村 2050 750 2800 6 夹宝山村 660 200 860 7 小堡屯村 2600 200 2800 8 上地村 1680 320 2000 9 上瓦房村 2200 410 2610 10 朱庄子村 200 200 合计 12595 3740 16335 三、进度时限农户自行收储结束后,乙方开始施工,必须在2020年12月13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于2021年2月25日前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10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与农户发生矛盾,由乙方与农户自行解决。四、质量标准秸秆和路边、田埂杂草的打捆、离田、清理工程以秸秆和路边、田埂等范围内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不影响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路边、田埂等区域,乙方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经验收,乙方未达到标准且乙方不自行处理,甲方可以雇佣人员清理,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五、报价要求投标金额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包括完成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残留物清理等工作所发生的机械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费用及所有价格内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不可预知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六、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合同包中标后,采购人将现场进行考察,若现场所设置的人员和设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将视为本合同段中标无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 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0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线下载文件后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文件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024-81231520)确认,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佟沟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宋继尧024-81231520-209或215
邮箱地址: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电话: 024-81231520-209或215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10-10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开 -2020年-2021年苏家屯佟沟街道秸秆打捆清运离田项目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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