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平遥县财政局平遥县2019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平遥县财政局平遥县2019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CSZX-CG-20200925-1(招标文件编号:CSZX-CG-20200925-1)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2019年度平遥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新晋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6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新晋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平遥县2019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采购      对平遥县2019年度的133个扶贫项目, 提供绩效评价服务,并出具评价报告。      1、供应商应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制定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指标,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作调查问卷或开展实地访谈调查。供应商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时,应当与县财政局和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评价重点,确保制定的方案和指标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被评价项目的真实情况;
2、供应商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县财政局反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在评价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沟通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进行协调,确保评价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3、供应商在完成评价工作后,应按照县财政局制定的报告格式制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价报告,全面综合反映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并对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4、供应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应在县财政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及时与县财政局沟通报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的,在服务质量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5、供应商应根据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2014〕36号)及采购方的评价要求完成受托评价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建玲、张耀中、李卫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财政局     
地址:平遥县南外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遥昌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