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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运交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航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航运交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TDL-(20)-031
1.2 项目内容:
1.2.1、项目建设背景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的总体目标。要求深化航运服务创新,以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提升航运交易、航运信息咨询、航运指数研发等服务能力。同年12月,交通运输部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和2020年4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中均指出要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完善数据的标准规范,强化数据采集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深入推进大数据共享开放,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构建综合性大数据分析技术模型,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
在航运交易信息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的建设中,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及效果的航运应用和服务,但在数据方面没有形成与航运产业链以及长江流域航运数据的互通互联,无法满足国家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号召。为更好的建设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挥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纽带作用,需要对航运数据进行集成,依托平台同相关单位进行实时对接,提供物流服务,从而完成“船货”、“港口信息”、“物流服务”整合的“三个整合”目标,初步实现货运交易平台与南京地区港航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功能,逐步满足航运物流信息服务需求。且近期网信办将航运数据列入了关键基础信息,项目建成后可以为政府提供航运基础数据,加快交通大数据体系的建设。
综上,南京航运交易中心以数据资源赋能航运发展为切入点,按照统筹协调、应用驱动、安全可控、多方参与的原则,聚焦基础支撑、共享开放、创新应用、安全保障、管理改革等重点环节,实施航运数据发展行动,建设航运交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期项目,推动大数据与航运的深度融合,有效构建航运数据体系,形成航运数据的互通互联,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长三角一体化,迎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1.2.2研究内容
结合项目背景,通过研究“原有服务升级”、“ 数据交互平台建设”、“ 数据集成”等三大块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交符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1.4、服务期:3个日历月,提交符合要求的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06室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6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报名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2 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4.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件U盘1份),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郑和中路114号座4楼017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5.1 自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2本次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申请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申请,其责任由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6.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6.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京航运交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郑和中路114号座4楼
地址:南京航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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