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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
太平街道沈桥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平街道沈桥村
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
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
2.工程规模:新建灌溉泵站1座、新建灌排渠道总长约3786米,新建机耕路总长约3111米,配套建设小
型田间农业生产设施68座等,建设费用约105.51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l标段名称l招标范围|工期(天)
|TP20201012002001001 |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施工|60
|标段编号l标段名称l招标范围|工期(天)
|TP20201012002001001 |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太平街道沈桥村常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施工|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
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5)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6)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信誉:信誉良好(7)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
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
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
个人;(8)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
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
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及开标事宜必须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报名与开标时授权
委托人(如有授权)须为同一人,注:(如有授权)开标时请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到
场,不是资格审查(投标报名)时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本人或没有携带身份证的,作弃权处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6时00分
2.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007室
五、其它明确事项
5.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关于投标失
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规定。5.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复印件);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
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
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
一人;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查
询信息);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
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
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如有在建工程,但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复印件。6)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7)报
名时需提供履约保证金(其中含投标保证金2万元)的本票或汇票(开户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银行账户:
89100154800001139,公司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高铁分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壹
拾万元整),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报名。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封袋(封
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将原件一并封袋递交到代
理公司,未提交原件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确认。5.3请各投标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9:30至16:00携带相关资
料到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007室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须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注:投标单位还需要在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
统注册账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网址如下:
http://180.117.162.14:7090/TPBidder/memberLogin,5.4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
入围,少于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5.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预算价为
105.514303万元,发包价为100.495086万元,相对预算价下浮率:5%(不可竞争费、预留金和暂估价除外),请各
投标单位按此发包价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工程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参照中标下浮率进行按实结算。本项目的中
标单位需缴爱心捐款(中标价的0.5%)。5.6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司法所会议室。5.7联系方式:1)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联系人:邱菊渊电话:0512-65433025;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
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007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0512-855505615.8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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