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田径场改造面层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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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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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
乙方:福建大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NX[GK]2020009的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田径场改造面层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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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699 其他体育设备 | 其他体育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国内 |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校园内;
4.3交付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2)免费质保期内,1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6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乙方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3)免费质保期内我司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上门维修,采购人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4)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范、制造标准及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上述资料符合产品制造厂商的出厂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2)按照出厂标准、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及验收的标准、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检验合格证书; (3)投标样块既作为符合图纸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评标依据,也作为工程施工制造的技术标准。同时也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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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 |
2 | 67 | 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款的67%; |
3 | 3 | 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款的3%。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满止。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其他情形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相关条款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双方具有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权利。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 | 乙方: | 福建大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江田镇三溪村龙潭路24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孙茂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吕洁心(0591-28707334) | 联系方法: | 138606658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27360088300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三溪中学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