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2020年10月至11月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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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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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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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委托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PSZXXX202000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2020年10月至11月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3.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上限金额为:350,000.00元
(2)项目内容/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倒推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8号大万文化广场A座1810-1811室;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寄费用为人民币50元/套)。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12.答疑事项:2020年10月20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或送达至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10月23日前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13.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1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9:30。
15.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9:30。
17.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9:30。
18.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8号大万文化广场A座1810-1811室(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
19.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场开标,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
20.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1.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3.重要提示:
(1)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招标机构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上述购买标书时间内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不再收取标书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
2020年10月10日
1.项目编号:PSZXXX202000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2020年10月至11月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3.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上限金额为:350,000.00元
(2)项目内容/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倒推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8号大万文化广场A座1810-1811室;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寄费用为人民币50元/套)。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投标人必须将“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12.答疑事项:2020年10月20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或送达至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10月23日前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13.本项目实行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同时提供附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
1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9:30。
15.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9:30。
17.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9:30。
18.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8号大万文化广场A座1810-1811室(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
19.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场开标,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
20.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1.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3.重要提示:
(1)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内容为准(http://www.szpsq.gov.cn)。如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招标机构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上述购买标书时间内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不再收取标书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招标机构 | |
招标机构 | 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城环路4128号大万文化广场A座1810-1811室 |
报名及购买标书咨询电话 | 0755-28792588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邮政编码 | 518000 |
采购人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东纵路342号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小学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