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0-2023年桥涵(隧道)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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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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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852020000833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0-2023年桥涵(隧道)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西月城街11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共三年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0-2023年桥涵(隧道)维护及常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一)、维护服务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桥涵(隧道)维护作业采用日常管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维护服务采购工作要求: 1、日常巡查:指对管护桥涵(隧道)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每座桥涵(隧道)设置桥涵(隧道)铭牌、标志、标牌、常水位及洪水位线、墩台编号及桥涵(隧道)管理信息公示牌等。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梁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要求巡查,巡查以目测为主,并按规范填写桥涵(隧道)巡查表,如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核实后另行支付费用维修。 2、日常管养:指日常巡查、养护管理及小型维修(小型维修指单座桥涵(隧道)同一施工维修作业点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桥面修补、裂缝总长度小于30米的修补或单次维修费用在人民币4万元(含)以内的维修服务)、整理并归档桥涵(隧道)相关技术档案。对桥面系修补、混凝土结构裂缝及缺损修补加固、标志牌维修及更换、装饰涂料层修补、支座保养及清理、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栏杆维修及刷漆、限高架维修等养护工作。 3、常规定期检测评估:所有在管巡查和管养的桥涵(隧道)必须每年常规定期检测一次,并出具书面报告。同时,根据桥涵(隧道)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并按照常规定期检测结果向采购人提供应进行结构定期检测的桥涵(隧道)名单。 4、建立档案资料:以每座在管桥涵(隧道)为单位建立桥涵(隧道)技术档案资料。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桥涵(隧道)现场维护应急演练。 服务要求:1、日常巡查 1.1 日常巡查应对结构变异、桥及桥区施工作业情况的检查和桥面系、限载标志、交通标志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1.2 日常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涵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1.3日常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按附录A现场填写《城市桥梁(涵洞)日常巡检报表》(一桥(涵)一本),登记所检查桥涵的病害类型、维修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 1.4 日常巡查应按桥涵的类别、级别、技术等级分别制定巡检周期。对重要桥涵,或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等特殊情况,周期宜短。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 1.5 日常巡查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评价意见。巡检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维护措施,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等。 服务时间:维护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 《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CJJ2-2008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城市桥梁结构加固技术规程》CJJ/T239-201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F50-2011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董玉霞(组长)、 罗咏梅、龙海燕、李颖、饶德佳(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65%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已含增值税的含税价)。在代理机构完成全部招标工作,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代理报酬。采购人付款前,代理机构应向采购人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人民币11000.12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号:(2020)0981号;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2829642 ;3、若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8.97405万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308.97405万元/年(各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一招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18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6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2栋40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先生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