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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大白头村至武庄子村道路工程(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沧县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大白头村至武庄子村道路工程(一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大白头村至武庄子村道路工程(一期)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交通【2020】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沧县交通运输局以
沧县交字【2020】10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于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十二路,起点桩号K0+000,路线利用土路向东,在京沪高速公路既有捷地碱河大桥下下穿高速公路(交叉桩号K0+508.5);然后上跨捷碱河大桥,在大白头村南折向东北,利用部分机耕道路及村内道路与李寨线平交(交叉桩号K3+392);利用后枣园村北径直向东垮越廖家洼排水渠,然后向东利用沧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相连,终点桩号K9+695,路线全长9.695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施工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9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额
500万以上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5
09:00至2020-10-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4.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建设工程-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测及“交易文件下载”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电话后,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998000。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办理CA密钥可在CA窗口。咨询电话如下:0317-2175085。 4.4、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2
09:0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上传至
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并且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5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20】3号的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只允许有一名人员参与开标,请参与开标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地点,积极主动配合工人作员做好体温测量、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准确登记自己的基本信息,参与开标人员自己申报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赴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如参与投标的人员有隐瞒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63号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邮编:
061007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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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
传真: 0311-665353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xkzb6@163.com
网址:
0
网址: 0
开户银行:
0
开户银行: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账号: 040202270924903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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