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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2020-012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0-10-20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0-23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0-10-21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0-10-23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001 001 服务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公告内容
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的委托,对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竞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竞标人应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于2020年10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12
项目名称: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竞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序号
编制内容
备注
1
灵台县百里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
灵台县梁原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
灵台县蒲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4
灵台县上良镇西张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
灵台县什字镇罗家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6
灵台县什字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
 
7
灵台县星火乡罗家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8
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竞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时提供);
3.竞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0年10月2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0年10月23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竞价时间:通过资质审核的竞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3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竞价的竞标人,请将网上提交标资料(一式二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到平凉市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17楼1716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水利管理总站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夏海燕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17楼171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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