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1 09:53
 
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
 
 






 
 
 
 
采 购 人: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四川佳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9月
 
 
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公示期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6日。各潜在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联系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名称: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
四、项目预算金额:371.062716万元
五、项目不需进行需求论证的特殊事项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不需进行项目论证的特殊事项采购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论证方式
(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二)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三)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七、论证地点:四川佳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名
专业及职称
工作单位
梁思尧
工程、技术类
旺苍县教育局
陈  刚
经济、技术类
旺苍县教育局
石  琼
工程、中级
旺苍县财政局
何开华
技术、高级
四川省旺苍中学
李朝霞
技术、中级
旺苍县电化教育馆

九、专家组论证意见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是☑否□
2.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是☑否□
3.属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是□否☑
专家组论证意见: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二)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材料要求、人员要求、安全责任要求、环保要求、其他要求、商务要求、售后要求、评分细则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相关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方法:综合评价法
评审标准:见附件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方法:综合评价法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家组论证意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3;项目履约按合同上指定地点与时间; 验收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采购人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原则下,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无。
 
十、专家组成员签字:
 
 
 
十一、采购人意见:
 
 
附件1: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另册)。
附件2: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5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共同评分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31.5分)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内容且响应磋商文件的得3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的,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5分,每有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因素
业绩
(10分)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得10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建设项目。
共同评分因素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6分)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共6分。
说明: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1.5分)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建筑企业的得1.5分。(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中小建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分)
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1分,直至该分项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评分因素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评分项。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基本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共同评分因素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附件3:项目相关商务、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址: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工程。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南凤村、四新村、金石村、福临村、双农村、红垭村等村。
2.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东河镇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镇奖补资金使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旺发改[2020] 424号)。
3.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服务类: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50盏;工程类: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公厕1座,实施家园美化工程2处,建生态庭院30户,实施绿化、香化、彩化5亩,建文化健身广场2个1400平方米及配套完善堡坎护坡等基础设施。2.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新建东河现代农业园区特色果蔬避雨大棚13亩(钢架大棚跨度6-8米、高度3.8-4.5米左右),建高标准农田600亩,实施土地翻耕、田型调整等,黄茶园区新建蓄水池10口、维修蓄水池7口,新建园区泥结道路7.5公里,路基宽4-5.5m,建浆砌毛石堡坎225立方米,房屋改建90平方米的文化咖啡屋,配套建设观景平台100余平方米,实施绿化、香化、彩化工程600余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
1.1工程技术满足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行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2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1.3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按规定送检。
2.项目班子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交项目班子(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情况表,同时项目班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经理:1人,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应与资格审查文件提交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应与资格审查文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施工员:1人,具有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施工资格;
质量员:1人,具有市政或建筑或水利水电施工资格;
 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
     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项目管理要求:
3.1施工管理
3.1.1项目按建设工程施工程序实行报监、报建和压证施工管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压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班子人员做到每天到场并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如采购人检查时发现项目班子人员不在现场,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1.2项目实行监理制,由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3.2安全管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避免对人员或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害,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3.3环保要求
3.3.1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编制。
1.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管理、利润、税金、各种检测、检验、保险、各项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措施费用、规费、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相关费用及其它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及风险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其它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涉及的调试、验收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1.3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1.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1.3.2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3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
1.3.4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1.3.5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5.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1.3.5.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规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无规定时)计取规费的;
1.3.5.3采购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1.3.5.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1.3.5.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1.3.5.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1.3.5.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1.3.5.9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
1.3.5.10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上调取“+”,下调取“-”),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B)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百分比(A)计算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金额
百分比(A)= ×100%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干费用
调整后的单价B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中的单价×(1+A)
2.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3.项目验收
3.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施工设计图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4项目结算
    本项目执行固定单价,项目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项目最终价格以结算价格为准。
4.付款方式
 4.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方式为:签定合同并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下同)的 20%,工程完成一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工程完工支付合同价款的 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办理项目结算,扣除成交供应商项目结算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后支付余款。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含承诺的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无息支付。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开据建设工程发票,完成结算后,按结算金额补齐全额建设工程发票。
4.2民工工资支付
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金额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应按规定配备劳资员,负责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成交供应商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发生供应商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2.质保期为3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供应商须免费进行维修,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达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其他
1.采购人不安排进行项目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供应商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六、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不要求或者专家成交供应商负担。
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含义相同;
“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
“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及“磋商文件”含义相同。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
(6)评审报告;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XXX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备注:
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2.1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2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3 工程和设备
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3.2 永久占地包括:。
1.3.3 临时占地包括:。
 
1.4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5 标准和规范
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5.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6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
(7)评审报告;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其他合同文件。
 
1.7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7.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7.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8 联络
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8.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9 交通运输
1.9.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9.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9.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0 知识产权
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 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b.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c.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d.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e.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f.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g.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h.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i. 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j. 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
k.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l.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X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3 样品
8.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4.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4.2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 暂估价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
12.3.1.2规费的计量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12.3.1.3税金
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  2  年。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