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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金晶大道新华书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张店区金晶大道新华书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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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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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张店区金晶大道新华书店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QSGL2020101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分包
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1
张店区金晶大道新华书店装修改造项目
1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包一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包二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
4、包一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28.096375
2
张店区金晶大道新华书店消防改造项目
2
17.946422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906室)。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4.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912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912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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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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