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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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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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312020000333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昱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海川路24号1栋1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1、框架结构拆除¥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2 元/平方米,2、玻璃房拆除¥23.87元/平方米,3、木结构拆除¥26.69元/平方米。4、砖砌体拆除¥42.29元/平方米,5、砖混结构拆除¥181.36元/平方米,6、拆除彩钢棚¥64.85元/平方米。7、拆除阳光板¥17.65元/平方米。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 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蒲江县内,服务要求:该拆除工程属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区范围内违规搭建店招及违法建筑拆除项目,须分阶段按派工单进行工作安排,派单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任务后,2小时之内须调集施工人员和机械就位于作业地点,并迅速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联系相关协调部门(如安保)到场疏散围观群众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工作。因中标供应商未及时响应延误拆除工作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理,中标供应商需承担因延误工作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第二次采购人则终止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退场处理等。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王用军、肖淑艳、陈飞龙、苏小勇、李江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蒲江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蒲财发〔2019〕4号)、《蒲江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蒲财采[2019]6号)。蒲江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56036。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5681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22160。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5364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54466。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2253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联系电话:028-88522086。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蒲江县鹤山街道蒲阳路3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4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886060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