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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333号
采购编号:2020-10-6
代理机构编号:ZPLY-20-111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洛宁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郑州乐水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号4号楼5楼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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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宁县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马现峰(组长)、刘红、赵国润(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410328005432654F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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