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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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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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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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06060003152 | ||||||||||||||||||||||||||||||||||||||||
招标内容: | |||||||||||||||||||||||||||||||||||||||||
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10月至今至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2019年10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9 08:30至2020-11-0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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