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5(S410)铜冶路与宿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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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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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205(S410)铜冶路与宿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205(S410)铜冶路与宿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发布) | ||
项目编号 | czgc202009-196 | ||
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金融大楼17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仁和南路与天宝路交汇处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主办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方: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主办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协办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小写:31988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周兴顺 | |
证书名称 |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0711002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日兰高速曲阜东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概况: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有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1处; 业绩时间:2018年5月 | ||
投标人奖项 | 奖项名称:《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设计》项目,2018年度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 颁发部门: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 颁发时间:2018年12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壹拾肆万陆仟元整 (小写:3146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夏红亮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4100280623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陆良至寻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概况: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有互通立交8处; 业绩时间:2020年7月 | ||
投标人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公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肆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 (小写:34535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何斌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0802003019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守望(滇黔界)-红山(滇川界)段项目 项目概况: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有互通立交8座; 业绩时间:2017年11月 | ||
投标人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9500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235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