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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寨乡马家庄蔬菜大棚资产收益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南寨乡马家庄蔬菜大棚资产收益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农业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灵寿县 --> 招标内容: -->
南寨乡马家庄蔬菜大棚资产收益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寨乡马家庄蔬菜大棚资产收益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南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南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寨乡马家庄蔬菜大棚资产收益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为建5座100*12米地上高标准蔬菜大棚以及配套水肥一体化、自动灌溉系统。建设地点:南寨乡马家庄。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工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应同时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形式投标须为施工方单位人员);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4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3 09:00至2020-10-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3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南寨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南寨乡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邮编:
/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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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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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0311-8385786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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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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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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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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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0202380930023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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