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采购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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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大石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采购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采购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X-2001154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采购2020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最高限价:40.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取暖用块煤约500吨,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5日内供货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 23 日至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将以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79589046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001154+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项目经理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方式:电子版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 30 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地址: 大石桥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ykgxzb@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7900156710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墨荻 、魏雪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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