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彭店乡易地搬迁点食用菌扶贫基地项目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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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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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息县彭店乡易地搬迁点食用菌扶贫基地项目(第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委托,于2020年10 月21日9时30分,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将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息县彭店乡易地搬迁点食用菌扶贫基地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 年9月28日至 2020 年10月10日
三、评标日期:2020年10月21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
六、中标候选人: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省新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184.48 元,规费:98339.00元,税金:451666.86 元
项目经理:李洪进 注册编号:豫24114172524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息县市政工程公司,投标总报价:5478797.66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067.52 元,规费:98194.80 元,税金:452377.78 元
项目经理: 孙海峰 ,注册编号:豫241060808664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新乡市玉润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5477857.53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80117.11元,规费: 98254.87元,税金:452300.14 元
项目经理:孙孟孟 注册编号:豫24112123080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8103767129
八、中标项目公示期: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评标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人证明书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当面提交质疑(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形式),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参与和支持。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委托,于2020年10 月21日9时30分,在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将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息县彭店乡易地搬迁点食用菌扶贫基地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 年9月28日至 2020 年10月10日
三、评标日期:2020年10月21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
六、中标候选人: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省新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184.48 元,规费:98339.00元,税金:451666.86 元
项目经理:李洪进 注册编号:豫24114172524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息县市政工程公司,投标总报价:5478797.66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0067.52 元,规费:98194.80 元,税金:452377.78 元
项目经理: 孙海峰 ,注册编号:豫241060808664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新乡市玉润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5477857.53 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80117.11元,规费: 98254.87元,税金:452300.14 元
项目经理:孙孟孟 注册编号:豫24112123080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8103767129
八、中标项目公示期: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评标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人证明书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当面提交质疑(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形式),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