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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4984]2020年从化区供水服务到终端共用用水户改造项目(智能水表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0年从化区供水服务到终端共用用水户改造项目
(智能水表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从化区供水服务到终端共用用水户改造项目(智能水表采购),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从化区财政资金80%,从化区自来水公司自筹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从化区供水服务到终端共用用水户改造项目(智能水表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38,366.00元。本项目设置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和每种货物的投标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总价最高限价或某货物的投标综合单价超过投标综合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2交货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3交货期:2020年12月15日前交付1000个DN20智能水表,剩余1018个DN20和91个DN50智能水表于2021年1月全部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生产或经营投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须包含水表或仪器仪表或流量测量仪表等),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对于法人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型式批准必须同时包含有DN20、DN50两种口径的无线远传水表或物联网水表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1)。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标准,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5)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登记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照附件1的内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
提示: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登记延误,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8日上午9:30~下午16:0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_3_窗口(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欣荣宏大厦9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2 日10 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3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电话:020-87928319。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8号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9层
邮编:
510900
邮编:
510038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20-87928319
传真:
020-83643125
 
 
电子邮箱:
411394660@qq.com

 
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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