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生态环境局颗粒物自动监测简易标准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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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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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颗粒物自动监测简易标准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四川政府采购自行下载本次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乐山市政府采购上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1112020603535 |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颗粒物自动监测简易标准站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达到系统上线运行及正常使用的状态。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产品不允许为进口产品。 (五)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03日到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自行下载本次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乐山市政府采购上公告。 | ||
方式: | 电子邮件免费获取:供应商将(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鲜章扫描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原件)。(3)报名登记表(书面填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289503475@qq.com | ||
售价: | 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11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7楼18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www.cd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中段5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瑾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7楼1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135516792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