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关于甲醇制烯烃公斤级催化剂模式实验装置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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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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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关于甲醇制烯烃公斤级催化剂模式实验装置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关于甲醇制烯烃公斤级催化剂模式实验装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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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77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HH-009 | ||||||||||||
评审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设备销售权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采购人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园C12 |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恩和大厦17层1701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16220999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
项目负责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关于甲醇制烯烃公斤级催化剂模式实验装置招标文件终.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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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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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李学刚、高兴云、李尚臣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内蒙古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赫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