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环境保护局青州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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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青州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3个市控以上河流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及1个地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进行采购。 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为300.37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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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采购3个市控以上河流水质监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及1个地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采购预算为300.37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 56号)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 176号),完善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全国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动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建设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地点: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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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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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6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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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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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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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单位:青州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青州市海岱中路2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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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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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9969富潍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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