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东兴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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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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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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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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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名称:东兴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实施方案;
服务范围:1.《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水办〔2020〕20号)文件提出的统一要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组织人员、落实经费、高质量完成县级规划,为汇总形成省级规划打下坚实基础;实施“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等三大重点工程;规划编制采取“县编制、市初审、省汇总”的方式进行。
2.以东兴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为依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编制完成东兴区“十四五”农村供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年度范围为2021年至2025年,具体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要求分阶段编制。
服务要求:1.主要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1)《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农[2019]150号)
(2)《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
(3)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关于开展“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摸底工作的函》(饮水发建函[2019]16号)
2. 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1)收集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相关批复文件;
(2)现场调查、踏勘,项目区水系调查、用水情况、社会经济情况、地形地貌、水质等资料;
(3)在对分析范围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和建设项目取水方案分析基础上,对水源地水量、水质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等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析论证;提出建设项目供水方案,编制规划报告及实施方案。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出具规划报告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意见下达后2日内补充完善报告后提交规划报告。实施方案在政府下达任务文件后15天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