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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运维、数据运维及新增需求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41401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海利益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运维、数据运维及新增需求升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41401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运维、数据运维及新增需求升级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自“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信息平台”2015年上线以来,系统共管理包括各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14万多人的在职人员数据、7万多人离退休人员数据,系统已开发的功能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子系统、机关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子系统、事业人事管理子系统、人事工资年报子系统、数据统计子系统等,系统中包含市本级以及各区(县、市)使用单位有5000余家,每天同时在线办理业务的用户超过500家以上。系统的使用为长沙市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决策的科学化、服务的便捷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了保证人事管理工作相关上下游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数据的高度一致和完整,业务办理的高效便捷,已实现本平台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对接。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种新文件新政策密集出台,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了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及时准确落地,保障平台的正常升级和运行以及业务数据的规范和及时处理,确保全市人事管理工作高效运转,特拟定本运维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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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运维、数据运维及新增需求升级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
1
1)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2)故障及时排查、系统BUG及时修复;
4)巡访支持:采用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对于日常出现的软件疑难故障问题进行现场会诊并及时解決;
5)远程电话、网络支持:通过手机、QQ、微信、邮件等方式,对各服务点反应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6)应急支持:快速响应,及时与服务点协调沟通,在软硬件基础支撑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尽快恢复软件的正常运行。
183600
1
183600


2
数据运维
服务
服务
1
提供一名驻场维护人员,负责市本级及各区(县、市)业务数据的规范及专业处理。
260000
1
260000


3
系统升级服务
开发
1
满足业务新需求,及时升级完善平台功能:
负责新需求收集、整理,平台故障收集、核查、整理、处理,软件功能变更、測试、配置、上线及技术培训;
89200
1
8920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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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合计:小写:532,800元人民币整大写:伍拾叁万贰仟捌佰元人民币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01 —— 2022-06-0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新增需求的系统开发、测试和上线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98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64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服务期第一年最后一个月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支付合同金额的35%(依据当年的考核系数百分比对当年支付金额进行计算);因考核未达标而未能支付的合同金额不再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64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00,说明:服务期第二年最后一个月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支付合同金额的35%(依据当年的考核系数百分比对当年支付金额进行计算);因考核未达标而未能支付的合同金额不再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建湘支行(湖南海利益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02574162001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项目成果是自行编写,未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所有提供服务的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为准。
2、 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3、甲方享有项目开发源代码和相关技术文档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项目及甲方有关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 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依照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服务类项目验收;根据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和资料。
5、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运维服务,按照实际服务月数支付相应比例运维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软件的业务功能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并且在项目调研期内协助乙方完善需求,包括技术需求、数据需求、功能需求、界面需求等。
2、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的变化对软件功能要求做适当调整,乙方应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3、甲方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在项目进度规划的各个时间段以打印稿、电子文档、原系统中的数据等形式为乙方提供项目开发所必须的文档和表格等资料。
3、甲方可以按照乙方提供的项目进度表随时核查项目进度,要求乙方提供已完成的模块和相关文档。
5、甲方负责解答乙方在实施中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
6、甲方负责组织依照双方签定的需求合同进行软件的验收工作。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实施计划》要求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业务咨询以及相应的文档资料。
2、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需求,制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设计说明》,在方案内应明确:系统将实现的所有功能,以及功能的操作方式等。双方认可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设计说明》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且以此形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验收标准》。
3、乙方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的原则勤勉尽责的进行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遵循双方约定的内容,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实施计划》分步骤地完成项目的开发实施。
4、乙方针对软件系统,制定完善的测试计划,并形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测试计划书》;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测试计划书》完成系统测试,并且形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增需求开发项目测试报告》。
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涉及的技术等都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如果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的产品和文档而受到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消除影响并承担责任和费用,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负责起草本系统的验收报告,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工作。
7.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项目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标的的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或乙方侵犯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履行期限截止时终止。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法定代理人: 鲁文慧 法定代理人: 文立中
委托代理人: 管丽娜 委托代理人: 刘潍鸣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357980
传真: 0731-849078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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