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路局东平县G105皮子山隧道、无盐隧道提质升级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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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G105皮子山隧道、无盐隧道提质升级工程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10.557872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东平县G105皮子山隧道、无盐隧道提质升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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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时间:20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还应具备: 6.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6.2.2省外企业需提供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6.2.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6.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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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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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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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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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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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单位:东平县公路局 | 地址:东平县黄山街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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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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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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