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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白河流域重点河道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镇宁堡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赤城县白河流域重点河道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等其他配套设施详细数据依据工程量单为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DGL-ZB-ZJK(2020-35)
项目名称:赤城县白河流域重点河道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镇宁堡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
采购需求:赤城县白河流域重点河道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等其他配套设施详细数据依据工程量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4、本次招标产品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执行冀财采【2019】7号文和财库【2019】9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2020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0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于2020年5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中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成功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网上评审,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 CA 加密投标,无需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企业相关原件证明资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知:1、供应商须分别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及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办理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2、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成功。(2)供应商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虚拟大厅等待开标,并且按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提示步骤进行解密、确认签章等环节进行投标,供应商应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解密。(3)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网上评审,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 CA 加密投标,无需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及企业相关原件证明资料。(4)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客户中心”下载《工程量清单导入说明》及《招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1.5.5》应用“河北CA”登录工具,按照导入说明编制导入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即可(全国咨询服务电话:400-1618-186)。(5)未按照文件要求的形式、加密上传或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注: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及逾期操作的,未按照文件要求的形式、时限完成投标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按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流程进行开标或因个人操作失误的投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城县镇宁堡乡人民政府
地    址:赤城县镇宁堡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层和9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83131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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