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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8万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检验科室内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检验科室内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8/7/23 截止时间:2018/7/25 项目编号: 项目金额:8.50万 招标单位: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 代理机构: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已截止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检验科室内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
1.2招标范围: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检验科室内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为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检验科室内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64平方米,工程量约8.5万元。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新湖小区32幢2单元1202室(实验初中北面)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兴县林城镇卫生院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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