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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项目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
2、租赁地点:
①东山县联丰食品厂停车场位于东山县铜陵镇东亭路(南坑)7号。
②七星路临时停车场位于东山县铜陵镇七星路旁。
3、合同包①:东山县联丰食品厂停车场,占地约15亩,租用期限3年,3年合计租金起始价80万元。
合同包②:七星路临时停车场,占地约28亩,租用期限1年,1年合计租金起始价1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A.B.C停车场,详见停车场示意图)
注:投标人可以对单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报价。
二、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租项目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可以对单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报价;开标现场,每个合同包有效报价人数均应不少于3人,如有不足3人的,招标人应对该合同包重新招租。
三、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最高报价中标法,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投标无效。
开标现场将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依次公布各合同包的投标人报价,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该合同包的中标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高有效报价,将再次竞价直至决出高低),未中标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踏勘。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已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合同包①按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现金,合同包②按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信封密封、在封口处写上姓名(并加盖指印)或公章,并在包封正面标注“停车场经营权招租项目合同包(①或②)投标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当场退还。
2、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包①按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同包②按人民币壹万元整,签订合同前以现金转账形式缴交,于合同到期无出现任何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有意投标的单位或自然人请于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12日,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东方广场3幢3单元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包①:租金采用一年一付形式,承包方须于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支付首年承包租金。之后两年租金须于每个承包年的首月付清当年度的租金。若未按期且逾期1个月的,发包人可终止其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合同包②:租金采用一次性支付形式,承包方须于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支付承包租金。
八、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7月15日15:30时。
2、投标申请人或自然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东方广场3幢3单元108室开标室。
3、参加投标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出示密封完整的投标保证金和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为法人的,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均应签字并按压手印。
九、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12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电  话:1896013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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