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卢埠弄直管公房区块老旧小区污水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36A15
工程名称:龙泉市卢埠弄直管公房区块老旧小区污水治理工程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
招标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嘉恒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项目负责人: 林勇 证书编号:浙2331515107721
预中标价:伍佰肆拾陆万捌仟捌佰柒拾捌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下浮率: 7.1%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36A15
工程名称:龙泉市卢埠弄直管公房区块老旧小区污水治理工程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
招标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嘉恒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项目负责人: 林勇 证书编号:浙2331515107721
预中标价:伍佰肆拾陆万捌仟捌佰柒拾捌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下浮率: 7.1%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