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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区域生产场所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及分析评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区域生产场所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及分析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0-XA407-FW77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区域生产场所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长庆油田区域内生产场所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现场监测、取样、样品运输、分析检验监测、出具报告及分析评价工作。固定污染源废气(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监测及分析评价。
工作量:2020年预计296台锅炉/加热炉废气排放监测。当实际工作量高于或低于预估工作量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计算。
2.2质量标准:规定的监测期内,严格按照相关监测标准要求,完成监测项目并出具加盖CMA的监测报告,检测数据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分析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按照固定污染源采样技术规范,在完成现场采样后7天内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2.2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生产区域。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包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3.3业绩要求: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发票开具之日为准)具有环境监测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结算发票)。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公司无此要求)。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未被国家、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
3.6 投标人须符合甘环监测发(2017)4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我省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必须要在我省建有实验室并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我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资质认定证书及等效证明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 年7月13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407-FW775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excel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zhuzhiyong_nw@cnpc.com.cn),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费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请将电汇凭证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箱,开具完成工作人员会发送至您发送汇款凭证的邮箱,前台获取发票联系电话029-68934524。
4.5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年7月28日17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年7月 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huzhiyong_nw@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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