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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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028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2.2 供货地点: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
2.3 供货周期:交货期30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且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98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028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2.2 供货地点: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
2.3 供货周期:交货期30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且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98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