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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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潍坊市潍城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项目。 2、本项目预算150万元,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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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采购品目代码:C0103。 采购品目名称:数据处理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包括档案的接收、登记、数字化扫描、目录录入、数据挂接、质检、验收、装订、档案归还、移交等。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区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设备及人员到位后付合同额的10%,项目进行到一半时付至合同额的50%,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5%,余款5%一年后付清(无息)。 8、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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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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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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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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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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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档案馆 | 地址:潍城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号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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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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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春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潍县中路2309金域国际1号楼10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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