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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CG2020023
项目名称: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等经营范围且经营场所必须和营业执照住所一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意向承包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供应商在2016年以来的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处罚。)的书面声明。(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1梯202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     
地址: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梯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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