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融媒体中心系统技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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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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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宣传部
乙方:厦门文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3]D1-JF[GK]2020008的思明区融媒体中心系统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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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1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XMG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国内 | XMG-MADE | 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5) 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3、乙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甲方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复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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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业主凭中标人开具的合同总额50%的发票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 |
2 | 20 | 业主在收到中标人书面提交的项目进度款申请并双方确认项目进度超50%后,在收到财政拨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工程款。 |
3 | 25 | 项目竣工验收后,业主完成项目总决算,收到财政拨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 |
4 | 5 | 预留合同总额5%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业主确认中标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且无质量问题或已存在的质量问题已维修完成,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质保金。(说明:上述款项的支付均需在财政资金拨付到发包人账户后支付,财政资金延迟到账的,则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付款,如若拖欠,则甲方每日按合同总额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0.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逾期交货货款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0.3如甲乙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协商未果,视为违约,并按实际损失向守约方给予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人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人提出侵权指控,则与甲方无关,乙方须自行与第三人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侵权指控而遭致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宣传部 | 乙方: | 厦门文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2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飞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2667521 | 联系方法: | 530138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江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29210100100271749 |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13日